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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引导性、对外合作和高校产学合作项目等)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1 点击数:7)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7〕)号)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各类项目申报通知的要求组织申报。具体如下:

一、申报2018年度省科技厅引导性项目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2、不支持以下类型项目申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项目,以及已完成产品开发任务的项目。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STS项目)。

4、申报社会发展“实验动物研究”领域项目的单位必须持有有效的福建省科技厅颁发的《福建省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或《福建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持有《福建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并扫描上传上述证书作为申请书附件。

5、引导性项目单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15万元。

6、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8年4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至2021年4月1日。

7、各学院(项目申报单位)应于2017年5月31日(申报单位网上申报项目截止时间)前将本单位申报项目网上完成提交。

二、注意事项:

1、申报省科技厅高新领域(高新处)引导性项目要求产学合作,要有合作企业参与、订立协议,将《合作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上传。申报农业和社发领域按省科技厅申报《通知》的要求申报,鼓励产学合作申报。(注:合作协议甲方为申报单位(各学院);乙方为合作企业)

2、本批福建省科技厅采取限项申报,我校共可推荐申报10项。要求:各学院(申报单位)可推荐不超过2项,汇总排序上报科技处。

三、提交材料:

申报单位将本单位申报项目材料(注: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网上打印及《汇总表》各1 份(草稿),并附上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项目的函(签字、盖章)于2017年6月5日之前报校科技处。

二、申报2017年度对外合作项目

一、对外合作项目:

重点支持引进国(境)外重大关键技术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及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科技支撑的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向:

(一)台资企业申报的引进台湾先进技术,推进研发合作,促进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深度对接,以及促进台商投资区、台商专业园区产业技术升级的合作项目。

(二)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的科技合作项目。

(三)各类科技合作基地开展的对外合作项目。

二、对外合作项目分2类为产业化合作项目、一般项目两类。(我校牵头可申报的是一般性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

2、不支持以下类型项目申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项目,以及已完成产品开发任务的项目。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申报单位必须:(1)、与国(境)外合作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开展实质性的科技合作,申报时须附申报单位与(国)境外单位的合作研发协议书。(2)鼓励产学研联合,与企业合作联合申报,并签订项目合作协议。

5、对外合作一般项目,单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15万元,财政经费不予拨付给境外合作单位。

6、省科技厅对外合作的一般项目采取限项申报,我校共推荐申报3项。

7、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8年4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至2021年4月1日。

四、申报类别和提交材料

1对外合作的产业化合作项目,是以我省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鼓励产学研合作申报。希望我校各学院积极组织、联系企业参与申报。

2、对外合作的一般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与国(境)外、泛珠区域内省份的合作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开展实质性的科技合作。申报时须附申报单位与(国)境外、泛珠区域内省份合作单位的合作研发协议书。鼓励产学研合作申报。

3、各学院(项目申报单位)应于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在科技厅申报网申报工作。

4、申报材料:于2016年6月5日之前,将本单位申报项目的材料(《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和《汇总表》打印各一式1 份,并附上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项目的函(签字盖章)报校科技处,学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上报省科技厅。

三、申报2018年度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一、重点支持方向

申报2018年度高校产学合作项目项目,要根据福建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福建省“十三五”科技发展和创新驱动专项规划》和《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突出创新和市场导向,围绕“五新”任务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重点,针对我省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技术需求,依托高校科研基础和优势,加强产学研结合,对接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工业领域重点支持上述行动计划、科技专项规划,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实施< 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等科技政策确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农业领域重点支持特色、生态、智慧和高效农业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适应新业态新模式、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乡村双创支撑平台;社会发展领域重点支持人口与健康、资源与环境、公共安全等应用技术、实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工业(申报代码:2018H6101)

1.新一代信息技术

新一代通信网络系统设备;数字家庭网络设备;高性能服务器;微波功能模块;5G通信技术和产品;移动互联网、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集成电路设计以及特色应用软件;云计算、物联网技术;大数据计算服务技术;新型显示技术;卫星通信技术;虚拟现实(VR)技术;核心芯片设计,人工智能技术。

2.新材料

稀土永磁、储氢、发光、催化等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和稀土资源高效综合利用技术;硬质合金、功能涂层,耐高温、耐腐蚀等高端装备用材料;含氟聚合物新材料,含氟精细化学品及中间体先进制造技术;碳纤维、芳纶、无机非金属等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性能海工用钢、高品质不锈钢、高强轻型合金与特种金属材料;高品质玻璃板材、特种陶瓷材料;增材制造专用金属粉末、陶瓷粉末、光敏树脂、工程塑料;应用石墨烯改性的功能材料;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材料。

3.高端装备制造

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装备;传感器和智能化仪器仪表;伺服装置和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智能测控装置与部件;高速精密重载传动装置;高压液压元件;高可靠性密封件;大型精密模具;铸锻、焊接、热处理、表面处理及特殊加工等先进制造工艺;智能化制造装备及智能化生产线。

4.新能源与节能

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产业化技术;风能、核能设备与核心配套零部件;大功率、高能量动力锂电池;阀控密封蓄电池、镍氢电池等新型动力电池;分布式新能源发电;高效节能锅炉窑炉自动化控制;低温烟气余热深度回收;非晶变压器;智慧能源管理与智能优化节能技术;高效电动机等工业节能设备;高效照明产品、节能汽车。

5.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

海洋勘探;海底工程;海洋可再生能源机械;核电机械;港口机械;汽车滚装船、液化气运输船、客滚船、远洋渔船、游艇等高技术船舶;大型邮轮。

6.科技服务业支撑技术

支撑服务新业态的关键技术;数字生活服务共性技术;网络技术、智能标签、智能终端等应用于现代服务业的关键技术;文化创意产业创作、设计与制作技术;传播与展示技术;文化遗产发现与再利用技术。

(二)农业(申报代码:2018N5101)

1.我省特色种质资源的挖掘、保护和利用

农业植物资源、畜禽遗传资源和地方特色优势水产品保护和利用技术,抗逆优质及适合设施栽培的品种选育和规模化育苗技术,农业植物资源的分类与开发利用、农林资源监测与循环利用、生物资源分子利用。

2.高效栽培、健康养殖

主要农林作物、水产和畜禽的高效、生态与健康栽培和养殖技术;专用有机肥、可降解农用地膜、新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研发。

3.重大农林生物灾害与动物疫病防控技术

农业重大病虫害防控监测技术,监测预警、快速诊断、应急处理及抗药性检测技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开发,动物重要病原微生物变异情况监测与预警技术,新型疫苗和新兽药的研发。

4.农副产品精深加工

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副产物与废弃物综合利用、质量控制技术,高端生物保健食品和天然产物有效成份的提取分离等技术;智能化、节能农产品加工设备。

5.现代农业设施装备与信息化技术

智能化农业和小型轻便作业装备、设施农业技术,新型畜禽、水产规模化养殖技术,农业生产过程监测、控制及决策系统与技术。

6.农业生态技术

农业生态保护、农业有机废弃物消纳利用、高效节水、水土保持技术;农林资源监测与循环利用、耕地重金属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和综合修复技术研发;退化土地资源修复技术、绿色农业核算与碳足迹、重要养殖海区污染源调查与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技术。

(三)社会发展(申报代码:2018Y4101)

1.人口与健康领域,开展疾病诊疗技术研究、药物及医疗器械研发。

2.资源与环境领域,开展资源保护与综合利用技术、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近岸海洋环境监测与保护技术、节能和绿色环保建筑技术研究。

3.公共安全领域,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安全、消防安全和防灾减灾技术研究。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不在本批支持范围内。

(二)项目应以省内高校二级学院或系作为项目申请单位与合作企业(第一合作单位)联合申报;合作企业应是在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校、合作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应签订三方合作协议(格式下载网址:http://xmgl.fjkjt.gov.cn/)。

(三)高校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应是省内高校在编并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软科学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STS项目)。

(四)高校管理部门对推荐的项目均应到合作企业现场进行调研核实,重点审核是否真实开展产学合作,项目研究成果是否能够落地转化。

(五)申请项目资助经费预算应合理、科学,单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六)项目实施期限为2-3年,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8年4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1年4月1日。

四、申报程序

1、各学院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指导和组织项目申请单位的科技人员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报《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申请书附件。

2、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 ─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协议等)。

3、各学院(申报单位)应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本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在省科技厅申报系统上提交,完成项目申报事项(省科技厅网上申报系统于2017年5月31日关闭)。

4、本批高校产学合作项目,省科技厅“采取限项申报。我校共推荐申报10项,要求:各学院(或申报单位)可推荐不超过2项,并汇总排序报科技处。

5、学校于2017年6月5日至6月20日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学校推荐申报省科技项目。接下来安排时间到各项目合作企业现场进行调研核实,重点审核是否真实开展产学合作,项目研究成果是否能够落地转化。完成《高校产学合作项目现场调研核实意见表》,作为推荐审核推荐的附件材料上传,并于2017年6月25日完成申报工作。

五、申报材料:

各学院(申报单位)应于2017年6月29日之前,将获得科技厅申报项目受理号的《项目申请书》和附件纸质材料各一式3份及《汇总表》电子文档,报送校科技处。

四、参与申报福建省科技厅《2018年度区域发展项目》等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中,同时发布了由企业(公益性院所)牵头申报各类项目的2018年度申报指南(如下):

1、2018年度区域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2018年度星火项目申报指南;

3、2018年度创新型企业创新成果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4、2018年度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等;

请你们组织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申报。具体申报事宜详见附件《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联系人:陈宪荣,电话:22865085;邮箱:kych@fzu.edu.cn.

附: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2018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料(格式)汇编;

校 科 技处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