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现将我校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庆节中秋节10月 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 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 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 10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三、加强国庆期间的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坚持领导带班,严格值班,加强督促,防患于未然。遇有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校总值班电话:22866316)。每天下午4:30向校总值班室报告值班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值班表上报校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南楼 114室陈志强、刘瑞铨同志处,电话:22866316,邮箱:22866316@fzu.edu.cn)及保卫部。
四、国庆期间要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一般不组织到校外的集体活动,如确要组织的,应事先报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明确负责人,并精心安排,务必确保安全。对外出及回家的师生员工要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并建立健全请假审批制度。
五、学生处要对学生的安全工作和学生工作值班安排做出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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