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人才资源统计的通知精神,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现对全校留学回国人员开展全面登记和统计工作。
范围:具有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历,在我省工作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取得外国籍的留学回国人员)。
对象: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在国(境)外取得大学学历以上的人员;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工作或学习半年及以上的访问学者、进修人员。
由留学回国人员个人填写《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各单位汇总并填写《留学回国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于3月20日前将《登记表》、《统计表》的电子版、纸制版一并交至人事处吴波同志。
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 http://219.229.134.182/listdl.php?id=13649
留学回国人员统计表 http://219.229.134.182/listdl.php?id=13650 (见人事处下载专区)
20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