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
福州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推进与我校等高校实施“市校共建”计划,决定建立“在榕高校福州人才服务团”,选派在榕高校优秀人才服务福州社会经济发展,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福州市委组织部有关通知精神,现将人才服务团人选推荐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在现岗位表现出色、成绩突出,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组织、管理、协调能力,着重在城市发展、区域经济建设等方面(专业不限),在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用结合上有较深造诣并有一定影响力的,愿意服务福州社会经济发展的优秀人才。
(二)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
1、研究生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工作两年以上;
2、有一定的科研成果;
3、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有学院中层(系、所、办、中心等)以上任职经验。
二、推荐办法
1、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办法。综合个人报名、组织考核,统筹择优选派。
2、报名人选请于3月13日前将《福州人才服务团人选登记表》(推荐表请从校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和主要业绩表现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地址:旗山校区行政南楼319室,联系电话:22866882。
党委组织部
二O一二年三月八日